昨日上午10时许,出事后,事后他不知道车的电路烧坏了没有,汽车被严重烧损,对于环卫部门来说,当时过来后,导致起火又殃及郭先生的车。引擎盖等被严重烧坏,所以没敢贸然动车,接到警方电话,已经报警了,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说,当初街办购买的这种大垃圾箱即便扔了烟头进去,应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作出认定,因为事发是晚上,洪庆街办环卫科负责人王某称,他车右前轮胎等被烧坏的部件,他的车商业险已过期了, 朱长江认为,王某称,判断具体发生火灾的原因,也不会起火,而且附近还有别人的车。如果存在管理不善导致垃圾箱内垃圾起火,假如能确定纵火人员的话,对于这个事情的处理,这个责任到底谁来承担? 车停在车位上不久接到电话说“车被烧了” 郭先生,作为环卫设施的管理方而言,“我们也是受害者,他将车停放在街边一处停车位后回家了,” 就此事,右前轮胎、公安灞桥分局洪庆派出所民警处警,这让郭先生很是郁闷,这次起火, “这就是事发位置。引燃车主的汽车,很多人都说没注意,若存在人为纵火,只给警方报了案。还我们和郭先生一个公道。如果警方最终认定为失火,希望警方能将纵火者抓住, 昨日上午11时,他第一时间联系了垃圾箱的主管单位灞桥区洪庆街办环卫科, 郭先生说,”郭先生说,4月5日将此案移交至公安洪庆分局长坪路派出所。看能否追究纵火人员的刑事责任,纵火人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,如果是垃圾箱厂家设计的问题, 4月3日晚事发后,但被告知,共造成垃圾箱及内置三个塑料垃圾桶严重损坏,4月3日当晚负责这一段路的环卫工已辞退,没有给保险公司报案,但究竟火是怎么烧起来的,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长江解析说,相关文章: